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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甘肃省药品检测实验室2016年度比对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8
 

各市(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各药品生产企业:

为促进我省药品检测实验室规范质量管理,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和检验操作技能,保证检测数据准确、有效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我院将组织实施2016年度全省药品检测实验室比对工作。全省各药品检测实验室应当正确认识并高度重视比对试验活动,积极参加并按照比对计划要求如实报送检测结果。比对结果报告将供各参加实验室改善实验室质量管理,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为保证实验室比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情况及要求通知如下:

本次比对计划内容:黄芩粉末的测定;比对计划编号:GSYJ-T1601;测试项目:黄芩粉末显微鉴别;黄芩粉末薄层色谱鉴别;黄芩粉末水分、总灰分检查;黄芩粉末浸出物测定;黄芩粉末含量测定;测试方法:《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P301;实施时间:20166月-7月;参加单位为: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全省各市(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中药(含饮片)生产企业(非中药生产企业自愿参加)。

比对计划由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组织,省院质保科按照计划要求具体实施。

要求参加单位独立完成比对项目,客观真实反映检验能力和水平,试验完成后及时向我院反馈结果,我院将组织专家对各实验室比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评价;对应参加而无正当理由未参加的实验室,按照检测结果不满意处理。比对结果将作为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控制实验室达标验收现场考核的重要内容,上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参加实验室要充分利用比对结果,发现和改进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检验能力。对出现不满意结果的实验室,应调查原因,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报告交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参加单位可从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www.gsyjs.org)下载“实验室比对计划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成后传真至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质保科,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E-Mail2894908525@qq.com)。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实验室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631

本次比对试验所用样品、对照品(购自中检院)、对照药材及聚酰胺薄膜均由省院提供,参加比对试验的实验室每个项目需交纳100元成本费(参加黄芩苷含量测定的实验室,需另交200元黄芩苷对照品费)。

请向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直接交纳或通过银行汇款至:

单位:甘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请注明2016年比对试验款)

开户银行:工行兰州开发区支行

帐号:2703000909200018828

请于2016631日前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省药检院质保科,或以图片形式发至2894908525@qq.com,以便办理查收。

如有不详之处,请与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质保科联系。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邮编:730070   

联系电话:09317822936  

传真:09317822936

E-Mail2894908525@qq.com    

联系人:张建林、赵端玮

 

附:1.实验室比对计划报名表

    2.GSYJ-T1601黄芩粉末的测定作业指导书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2016年6月6 

实验室间比对计划报名表.doc

GSYJ-T1601黄芩粉末的测定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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