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各药品生产企业及有关医疗机构:
为促进我省药品检测实验室规范质量管理,持续提升人员业务水平和检验操作技能,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继续组织实施2020年度全省药品检测实验室比对工作。为保证实验室比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按照《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及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检测实验室比对工作的通知》(甘药监发〔2020〕128号)文件要求,以下机构参加此次比对试验:
(一)全省各级药品检验机构检测实验室;
(二)全省中药(含饮片)生产企业检测实验室;
(三)医疗机构制剂室;
(四)省内非中药生产企业实验室、其他实验室可自愿参加。
二、组织分工
比对计划由省局委托省药检院组织实施,省院质保科按照计划要求具体实施。包括比对计划制定,作业指导书及原始记录编制,样品制备分发,结果回收统计,分析报告撰写,结果报告单及分析报告分发等工作。
三、比对计划内容
(一)比对样品:五份不同品种的待测样品。
(二)比对计划编号:GSYJ-T2001。
(三)比对项目:中药饮片的真伪检定。
(四)测试方法:参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具体见作业指导书。
四、实施时间
2020年7月-12月
五、相关要求
(一)各药品检测实验室应正确认识实验室比对目的和意义,将比对试验作为常规质量保证手段。积极参加并独立完成比对项目,客观真实反映检验能力和水平,确保比对计划取得实效。
(二)各参加实验室按照比对计划要求及时向省药检院反馈结果,省药检院将组织专家对各实验室比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评价。对应参加而无正当理由未参加的实验室,按照检测结果不满意处理。比对结果将上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各参加实验室要充分利用比对结果,发现和改进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检验能力。对出现不满意结果的实验室,应调查原因,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报告交省药检院。
(四)参加单位可从省药检院网站(www.gsyjs.org)下载“实验室比对计划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成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E-Mail:2894908525@qq.com)。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实验室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
(五)本次比对试验所用样品由省药检院提供,经费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各参加实验室参加本次比对计划不收取费用。
如有不详之处,请与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质保科联系。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张建林、赵端玮
联系电话:0931-7822936
单位名称: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邮编:730070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2020年7月10 日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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