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检所:
根据食药监培[2010]6号文精神,为保证《中国药典》2010年版的准确执行,对《中国药典》2010年版有一个比较全面、系统和正确的认知与理解,国家药典委员会开展《中国药典》2010年版轮训工作, 为维护《中国药典》的法定性和权威性、树立药典培训的严肃性,培训大纲和教材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统一组织编写和审核,并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统一邀请按要求遴选的现任药典委员、以及国家药典委员会相关部门的专家担任师资。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我所承担组织实施国家药典委员会组织的第十五期轮训班,为实施好国家《中国药典》2010年版轮训工作,确保第15期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市、州药品检验所通知本辖区参训单位,将应参训人员名单在5
一、培训对象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有关人员,省级药品检验所正、副室主任以上人员,地级药品检验所领导,药品生产企业高层技术与质量管理负责人(至少2人)。
二、培训内容
培训以《中国药典》2010年版新增修订内容为主,并围绕有关修订的思路和过程按中药、化药分班同时进行。
(一)中药:
1.制剂通则及理化分析方法;
2.附录微生物检查;
3.附录生物检定;
4.药材饮片、质量控制及方法制定;
5.显微鉴别;
6.天然药物与提取物;
7.成药质控;
8.色谱分析方法的应用。
(二)化学药:
1.化学药概述;
2.抗生素与生化药概述;
3.附录理化分析方法;
4.附录制剂通则;
5.附录微生物检查;
6.附录生物检定;
7.药用辅料;
8.溶出度;
9.色谱分析方法的应用。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7月上旬;地点:兰州,具体时间地点见报到通知。
四、培训班其它事项
每期培训班4天(报到一天,培训三天)。
对参训人员收取相应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讲义费、资料费、证书费、学费等)。药监、药检系统参训人员每人1200元,其他人员每人1600元。 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会务组统一安排。
培训结束后,经考核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颁发培训证书。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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