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检须知
送检须知
    发布时间:2023-10-18

 一、送检者需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注册检验:

1)药品注册检验通知书或补充通知单

2)药品注册受理通知单 

3)化学药品:10号(质量研究)、11号(标准及起草说明)资料    中成药品:14号(质量研究)、11号(标准及起草说明)资料 

4)申请人自检报告书

2、委托检验

生产单位送检时应携带:

1)介绍信 

2)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药品生产批件复印件及标准

经营、使用单位送检时应携带:

1)介绍信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质量标准

3、复验检验:

1)当事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复验申请表” 

2)当事人单位的法人授权书(原件) 

3)原药品检验单位的药品检验报告书或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核对样品:

核对样品品名、剂型、批号、效期、数量、包装、封条等信息。

三、申请人缴费

四、填写检验登记单,检品予以正式受理

五、注意事项:

1、如果样品数量不够检验量的三倍,需客户提出申请,科室主任同意,办理偏离手续,并在检验登记单备注栏上注明; 

2、特殊药品(毒、麻、精神、放射)、贵重药品、涉案药品应经双方签封后方可收检; 

3、因样品特殊原因,如样品易腐败、霉变、挥发及开启后质量无保障等情况,可不留样,但必须注明并经业务科主任同意。          

上一篇 分子生物实验室 下一篇 检验工作流程图
联系我们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电话:0931-7822926(7822925)

办公室电话:0931-7822976

传真:0931-7822976

主办单位: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