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甘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于9月25日搬迁至新址办公,为便于联系工作,现将变更后的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一、新办公地址
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邮编:730070
二、 联系电话
业务技术管理科:0931-7633002(传真:0931-7633051)
办公室:0931-7633001(传真:0931-7633011)
财务科:0931-7633019
质量保证科:0931-7633017
科技管理办公室:0931-7633024
抽样科:0931-7633016
后勤设备管理科:0931-7633021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0931-7633010
特此公告
甘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3年10月10日
联系我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电话:0931-7822926(7822925)
办公室电话:0931-7822976
传真:0931-7822976
主办单位: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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