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关于2015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的通知
一、参加复审人员:
参加我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缴费的应聘人员。
二、复审要求:
应聘人员应根据我院招聘岗位的要求,本人携带能反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参加资格复审。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三、复审时间:
2015年5月11日至5月1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