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前来我院领取准考证。未按期领取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领取时间:6月8日至6月12日,每天9:00-16:40。
2.领取地点: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213室。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2015年6月8日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电话:0931-7822926(7822925)
办公室电话:0931-7822976
传真:0931-7822976
主办单位: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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